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黔南律师事务所 1343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的承包程序程序是当承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提交书面索赔材料、人向人索工程师审核材料、发包三方协商赔偿款事项等。应按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进行情况有主体不适格、违法分包等。承包程序

一、人向人索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应按照什么程序进行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时的发包程序如下:

1.在索赔事件发生后,发出索赔通知;

2.提交正式的应按书面索赔材料;

3.工程师进行审核;

4.三方进行协商,确定赔偿价款。进行

律师在线提醒您,承包程序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人向人索,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应按,除根据建设工程的进行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二、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况包括:

1.合同主体不合格。

2.违法招标、投标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者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建设施工合同。

三、工程承包合同欠款需要什么证据

工程承包合同欠款需要如下证据:

1.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材料;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材料,如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等;

3.证明双方当事人身份的证据材料。

律师在线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标签:工程纠纷